〔記者吳幸樺/台南報導〕藥丸磨粉也要錢?一名陳先生向本報爆料,指九月份時帶一歲女兒去成大醫院就醫,要求將藥丸磨成粉,院方竟以一包藥收取三元費用,共收了二百五十二元磨粉費,相當不合理。他向行政院院長信箱陳情,健保局也函覆收取磨粉費的確不當,但成大醫院直到十二月初才退費,他質疑有其他患者被坑而不自知。健保局南區分局表示,依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」,藥事服務費之成本含藥品調配等費用;磨粉、分包係屬藥品調配的一種方式,特約醫療院所,已申報藥事服務費,應不得再向保險對象收取磨粉費、分包費;收到該民眾陳情後,即要求成大醫院退費,並要求不得再額外收取磨粉費。
院方將依規定辦理退費
成大醫院指出,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,並未明文規定磨粉費不得收取,醫院並未惡意違反任何規定。家長習於小孩服用磨成粉之藥品,醫院只是被動配合,使用者付費之觀念,也是人之常情,其他醫療院所也有類似情況;不過該醫院在接獲主管單位指示後,即停止收取磨粉費,如果有民眾提出退費申請,將依相關規定辦理退費作業。
陳先生指出,九月七日帶著剛滿一歲的幼女至成大醫院看診,批價時工作人員表示,若要將藥丸磨成粉,一包須加收三元,因女兒是慢性疾病,醫師一次開四週的藥,若磨成粉就是八十四包,只好多付二百五十二元將藥丸磨成粉,支付這筆費用時覺得相當不合理,曾向醫院人員發牢騷,工作人員也回答說:「我也覺得不合理。」
陳先生寫信向行政院長信箱陳情,中央健保局於九月十三日發函回覆磨粉費係屬本保險給付範圍,醫療院所不應向民眾額外收取費用,並表示將要求醫院退費。
陳先生質疑,成大醫院以所謂用藥安全為由要求患者自己磨粉,否則加收磨粉費的說法令人質疑,希望他的陳情能讓其他民眾知道自己的權益,否則可能有不少人曾被A錢。
據記者查證其他醫院,發現台南同屬醫學中心的奇美醫院並沒有加收磨粉費,在看診時會詢問患者需求,如有必要會在藥包上加註「磨粉」。

看完這篇報導...無名火又上來了.....
有顏色加註的是我想的重點...
1.無明文規定
2.使用者付費
3.慢性病患
4.據所知奇美醫院以前有收分包費
第一點就不再說明..
第二點使用者付費,難道磨粉不需人力物力成本嗎?
醫療費用的藥事服務費磨粉病患就有增加嗎?
況且藥事服務費及磨粉費用並不反應在藥師薪資上...
第三點 慢性病患者才是真正要自己處理吧...
當他的藥物放入機器分包,機器需要清洗多久,而且有污染問題
而藥物在分包後保存就沒原包裝好了...
(下次另闢一篇 藥物磨粉壞處  今天氣到不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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